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5〕2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的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4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2日18: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1个)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后油李村村民委员会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名)

 1.漯河市临颍县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李俊伟

 2.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局直大队大队长  刘※东

 3.政协漯河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郑璐瑶

 4.漯河市郾城区龙塔街道办事处九级职员  陈高峰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漯河市委统战部 民族宗教工作科

 漯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关系科

 联系电话:0395-3121797      0395-3166380

 通讯地址:漯河市西城区广汇大厦6楼615

 

 中共漯河市委统战部           漯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8月18日